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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汇缴、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

发布时间:2023-11-11 00:47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关键词汇:鄂尔多斯公积金汇缴,鄂尔多斯公积金补缴,鄂尔多斯公积金缴存,鄂尔多斯汇缴、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

内容简介

汇缴、补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:1.缴款票据(银行卡、进账单或汇票,进账单或汇票的复印件也可以);2.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补缴清册(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);3.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说明第2条:1.新设立的单位第一次缴交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,填

汇缴、补缴住房公积金

办理材料:

1.缴款票据(银行卡、进账单或汇票,进账单或汇票的复印件也可以);

2.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补缴清册(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);

3.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说明第2条:

1.新设立的单位第一次缴交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,填写完整后加盖财务专用章,当月变动当月做。

2.缴存当月若有人员增加、减少,须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,填写完整后加盖财务专用章,当月变动当月做。

3.缴存职工若有欠缴、漏缴,须填写公积金补缴清册,填写完整后加盖财务专用章。

4.汇缴、补缴、变更都有相应的表格,可从中心官网下载或到中心业务大厅拷取。

5.各个单位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,不得拖欠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我中心提起申请。

注:以上提到的各种表格,内容必须机打,5人以内可直接带打印表加盖财务专用章;5人以上须加带电子版。

收费情况:不收费

办理流程: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上所需要件 → 自助取号 → 前台叫号办理
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即来即办